• 广州离婚律师
  • 法律服务热线

    4006686166

    您当前位置: 首页 律师文集 离婚纠纷 离婚诉讼 广州离婚诉讼律师

    离婚前转移的资产可以追回吗?

    2023年9月6日  广州离婚诉讼律师   http://www.lvshihy.com/
    导读:离婚前转移的财产可以追回,转移的财产可以通过诉讼追回。此外,民法典还规定,夫妻一方转让夫妻共同财产的,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另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。接下来广州离婚律师将为我们带来相关法律内容。

    离婚前转移的资产可以追回吗?

      离婚前转移的财产,可以通过诉讼追回。追回后,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可以要求转移财产的一方少分或不分。广州离婚律师提醒你,如果你担心对方会转移你的财产,你可以在诉讼过程中要求财产保全。
      法律依据:
      民法典第1092条。

      夫妻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,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,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。离婚后,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

    离婚前转移的资产可以追回吗?

    如何取得共同财产已经转移的证据?

      共同财产转移的证据收集如下:
      1.夫妻共同存款的流向,可以查询存款所在银行的账户流向。如果无法查询,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银行申请查询账户记录,并在法庭上要求对方说明存款的去向和用途,对转账的必要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。
      2.一方私自出售夫妻共同财产,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张该合同无效,但第三人善意取得的除外。根据法律规定,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处分夫妻共同的重大财产。买受人明知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单方面购买的,则认定该房产不属善意,无效。房屋买卖信息可以在房屋登记部门申请和查询。
      3.如果你与他人串通伪造债务,转移共同财产,夫妻离婚时,作为夫妻一方的债务人应证明该债务是基于夫妻双方的约定,还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。不能证明的,另一方配偶不承担赔偿份额。如果夫妻一方证明贷款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,则该方将不承担还款责任。

    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是什么?

      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有明确的法律规定,即《民法》第1062条规定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      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      (二)生产经营和投资收益。
      (三)知识产权收益,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。
      (四)继承或者捐赠的财产,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。
      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
    来源: 广州离婚律师  Tags: 广州离婚律师

    Copyright ©2008-2025

    广州离婚律师

    版权所有 |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: 闽ICP备08005907号-45 法律咨询热线:4006686166 技术支持: 大律师网